Saturday, January 7, 2006

新中华小拆校

今天这件事情终于上头条了,张张撼动人心的照片令人心酸,
到底谁是槟州新中华小拆校事件的祸首?这时候我又想起那口口声声说代表我们六百万华社的人在哪里?为什么没看到他们出来为我们说话?全到那去啦?对他们这样的态度失望,还好还有一班热心人士坚持着我们的理念 “不管怎样,华小一间也不能少 !”

北海法庭是在週四(5日)早上9時30分開始聽審新中的案件,並在聆聽雙方律師在作出簡短的陳詞後,就宣判發展商的法律文件都是合法及有效的,所以發展商在聯邦憲法第13(1) 條文下,有權取回其土地。
此外,法庭也不批准校方律師要求展延拆校的庭令。

雖然校方律師在向法官朱麗葉求情時指出,校方是在2005年8月間才接獲威北縣署土地局的來函叫校方申請校地,所以根本沒有時間去建校,而且目前新中學校還有學生在上課,拆校肯定會影響學生的求學環境和情緒。
然而,法官在下判詞時指出,發展商經做出了合法的賠償給學校,而且全部的法律文件都是合法及有效的,所以宣判新中舊校舍必須即刻拆除。

新中学校校长司徒尤真在下午1時許接受報界詢問時強調,校方會確保學生獲得妥善安頓,並安心上學,希望家長們能給予鼎力支持和協助。
她說,學校的廁所和食堂已被發展商的挖泥機鏟平,不過她將向威省市政局申請流動廁所,讓學生暫時使用。
為了學校險被拆毀而數次痛哭的司徒尤真,也為今早發生在新中事件深感痛心,她表示,萬萬沒想到發展商會在學生仍在上課之際,出動挖泥機拆毀學校食堂及廁所。
她痛心的說:“當時學生都害怕得哭了,情緒都受到波動,讓人擔心孩子們幼小的心靈會蒙上陰影。”

另一方面,发展商的律师律师拉文查兰(Raveen Charan)也不满媒体报道抹黑发展商,他说:“发展商已经给予州政府一片二万七千平方尺的新土地和足够的时间建设新校舍,而且老早已经发出搬迁通知给州政府,州政府应该负起责任。”

拉文提出的,是槟州政府至今仍回答不了的问题。发展商足足给了槟州政府三年时间发展新校舍,槟州政府基于什么理由一拖再拖,迟迟未有动静?公众和媒体将发展商视作假想敌,怒斥发展商神手无情、面目狰狞,摧毁小学生求学的园地,可是追根究底,首该担当罪责的并非是拥有土地权的发展商,而是置新中华小命运不顾的州政府。

一直跟进新中华小事态进展的谢嘉平对表示,由于首席部长许子根对拥有新中华小旧校址土地权发展商视若无睹,发展商唯有将问题提交给首相。他也认为,新中华小纠纷并不是政治议题,但由于校址在首相的选区内,结果演变为一个政治议题。

“槟州政府既然批准了新中华小旧校址另作发展,为何久久不在发展商提供的新校址建设新校舍?主流媒体没有突出这个重点,不外是因为牵涉在内的都是马华公会和民政党的政治人物。”

谢嘉平抨击马华公会和民政的政治人物,在事态初期没有竭力解决问题,直到旧校舍遭摧毁时,才来“猫哭老鼠假慈悲”。

他指出,州议会是一州的行政和立法机关,拥有最高的权力,算起来槟州政府还在它之下。一旦州议会通过紧急动议立即建设新校舍,州政府便没有不执行的空间。 “可是遗憾的是,去年民主行动党双溪浮油区州议员彭文宝在州议会提出新中华小的问题,促使州议会辩论解救新中华小的方案,却惨遭巫统议员嘲弄,而27名马华公会和民政议员则袖手旁观。”

谢嘉平表示,发展商已经以象征性一元将建设新校舍的土地售给州政府,若州政府有意建设新校舍,便随时可以动工。“要建设新校舍,政府随时可以动工,但是政府却指程序繁琐,需要时间。可是,在林苍佑掌权的时代,日新独中在24小时内即获批准,尔后立即动工建设。”
他认为,政府处理新中华小事件上的态度显示,其背后隐藏消灭华小的议程。若非如此,拨出30万元建设一所新校舍,谈何容易,何许三年又三年?



以上资讯摘录自独立新闻在线�?�星洲日报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 ... 51255&data=news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 ... 52308&data=news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 ... 52681&data=news
http://www.merdekareview.com/headline_view.asp?id=217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_view.asp?id=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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